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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穿越70,看你不爽我一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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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村民听到『野猪』二字,哪里还忍得住,跑得比麦鸿材还快。
    原本干活期间,不能随便瞎溜达,有偷懒磨洋工的嫌疑。
    被小队长发现的话,是要扣工分的。
    但现在,小队长自己都跑去看野猪了,谁还管那么多!
    刚到村西头,大家就看见村里的几个壮小伙正合力抬着一头黑漆漆的野猪往村里走。
    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好大一头猪啊!
    恐怕有四五百斤!
    大队长麦向东笑得跟个二傻子似的,指挥他们把猪抬到村委会。
    麦穗一脸淡定地走在麦向东身边,气定神闲地接受大家的注目礼。
    旁边还有一个笑得跟二傻子一样的年轻人,跟麦向东长得有五分相像。
    他叫麦良材,麦向东的二儿子。
    今年22岁,媳妇已经怀孕八个月了,正好吃点猪肉补补身子。
    他手里还提着一串兔子,足足有八只之多,最肥的一只目测至少有十斤。
    好家伙!
    这么多肉呢!
    大伙儿眼睛都直了!
    麦穗对外说的是,这些猪和兔子都是她捡到的。
    为此,她还特地挖了一个陷阱,并在里面插满尖锐的树枝。
    然后把猪和兔子丢进去摆好POSE,伪装成它们自己掉进去的样子。
    做完这一切,麦穗才跑到山下叫人。
    因为以她现在的身份,一个人肯定是扛不动这么重的猎物的。
    好巧不巧,麦穗刚进村就碰到了麦向东家的两个儿子。
    麦俊材一听堂妹发现了野猪,立马叫弟弟麦良材先跟麦穗去山里守着,别到时候被其他村的人给捡去了。
    自己则马不停蹄跑去通知老爹麦向东。
    按规矩,山里的猎物,谁捡到归谁。
    哪怕陷阱不是你挖的,也没事。
    谁叫挖陷阱的人没有及时去收网。
    现在到嘴的肉被别人捡去了,只能自认倒霉。
    当然,你也可以去捡别人的,只要你有这个运气。
    .......
    莲花村一共318户人家,包括知青,知青点的所有知青算一户。
    总人口两千八百多,不到三千。
    年底分粮食,肯定是按照工分登记本上的人头数来分。
    但像这种白捡的猪肉,按照惯例,一般按户头来分,也就是按318户来分。
    刚称了一下,今天这头野猪有三百八十斤,那么每一户大约能分到一斤的猪肉。
    因为有一些不能吃的猪内脏、猪毛要去除。
    如果谁家人口少,那肯定是占便宜的。
    但如果谁家人口特别多,村委会也可以酌情多给他一些猪血或猪大肠什么的。
    总之,绝对公平是不可能的,只能说相对公平。
    况且,这算是天上掉的馅饼,有的吃就不错了,谁要是斤斤计较,村委会也不是吃素的。
    麦向东看着越来越多的村民围上来,赶紧从村委办公室拿出喇叭对大家说道:
    「大家都静一静,听我说。」
    麦向东身为大队长,在村里还是很有威望的。
    他一发话,大家就立马安静了。
    「我知道大家都很激动,放心,待会儿我就去找人把猪给杀了,给大伙儿分肉。
    等中午下工的时候,每户派一个人过来领猪肉。